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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妄 浮华 美国梦与爵士时代



很长一段时间内,我都没有真正读懂《了不起的盖茨比》。最开始吸引我的,是这本书的标题。我在图书馆晃眼一看,看成了《了不起的比尔盖茨》,我还在想比尔·盖茨纵使了不起,也没必要为了他出本书吧?这本书肯定又是那种大行其道的充满功利主义意味的“成功学”书籍。何况那时候我年少无知,见识短浅,不知道菲茨杰拉德是何许人物,也不知道这本书在美国文学史上的地位。等我从架子上取下来,拿到手上才发现人家叫《了不起的盖茨比》。

文学从来就不是空中楼阁里的物件,它和意识形态的关系向来是复杂地缠绕在一起的。真正的文学作品都“很难读”,它们绝不是单纯地写一场“恋爱”,一次“误会”或是一场无与伦比的“逆袭”,亦不是给读者编织一场美梦;而是把特定年代与年代的产物交织在一起,谱写出一曲时代的挽歌。它们之所以难读,是因为里面夹杂了时代背景,作者自身的经历与思想。倘若对故事所发生的年代不了解,对作者的生平不了解,那么读者往往会陷入“不知道这本书在讲什么”,“不知道这本书有什么意义”的误区。

当初我带着好奇读完这本书,最大的感想是:一个屌丝爱上了一个女神,为了她拼命逆袭,替她顶罪,付出了一切,最后女神没选他,他死了。然后没有任何下文。我不知道这本书为什么叫“了不起的盖茨比”,也不知道盖茨比到底为什么“了不起”。由于那时候不会挑选译本,所以图书馆那个版本似乎也平平无奇。尽管如此,时至今日,我都没有忘记这本书的第一句话和最后一句话。


《了不起的盖茨比》是本华丽的书。它之所以华丽,不仅仅在于里面的遣词造句,还在于书里所描绘的场景以及这本书所处的时代: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后十年,美国社会经济出现了空前的繁荣景象,享乐主义大行其道,整个社会充满了金钱的味道,浮躁、虚荣之风盛行。盖茨比代表了那个时代的拼命追逐美国梦的美国人。何谓美国梦?其核心含义是只要在美国经过不懈奋斗,便能获得更好生活的理想,亦即人们必须通过自己的勤奋工作、勇气、创意和决心迈向繁荣。美国梦的精神给了贫民无限的希望,也吸引了无数欧洲人侨居美国,这里可以联系到《海上钢琴师》中为何钢琴家最后宁愿死在船上都不愿下船。更重要的是,盖茨比从未在繁华和纸醉金迷中丧失自己的本心,从未在浮华的资本泡沫中忘记自己的初心,他渴望的“绿光”不管是爱情还是理想,亦或是作者暗喻的美国梦,那都是非常纯粹的,不是功利的。比起黛西和汤姆这种虚伪又自私的上流人士,盖茨比不知道强了多少倍。只可惜,他追求的,最终也埋葬了他。

单看盖茨比本身,这是个非常励志的故事,符合绝大部分人对“逆袭”的想象。他不甘心当农民的儿子,只身出去闯荡,参军,从水手做到上校军官,最后通过贩卖私酒变得富可敌国。为了吸引已婚的旧日爱人黛西,盖茨比买下了她家对面的一座豪宅,夜夜笙歌,盛大的party从未间断。他等了五年,将星光洒给过往的飞蛾,为的就是能让黛西在偶然间注意到party,然后来坐一坐。

他的爱情最后也将他带向了深渊。但我认为盖茨比对黛西已经不是单纯的爱情了。黛西和她的老公汤姆是典型的old money的代表,汤姆一开始就表达了对盖茨比的轻蔑,鄙视和不屑一顾,因为“牛津大学的绅士绝对不可能穿粉色西装”。盖茨比对黛西至死不渝的追求其实可以看作是对old money的身份和地位的追求——因为无论他如何富有,也只是个new money,还是个靠贩卖私酒发家的new money,这种人永远不会得到美国上流社会old money的承认和接纳。

“那天下午一定有过一些时刻,黛西远不如他的梦想——并不是由于她本人的过错,而是由于他的幻梦有巨大的活力。他的幻梦超越了她,超越了一切。他以一种创造性的热情投入了这个幻梦,不断地添枝加叶,用飘来的每一根绚丽的羽毛加以缀饰。再多的激情或活力都赶不上一个人阴凄凄的心里所能集聚的情思。”

盖茨比的经历和结局无疑是对美国梦沉重的打击和质疑,即一个人无论如何努力,如何进取,即便是已经“逆袭”到有机会和old money并肩站在一起,也无法为他们所接纳。既然如此,那么美国梦到底又有何意义呢?香槟,华服,豪车,豪宅,招贴画报和流光溢彩的盛会莫不如对岸若隐若现的绿光,最终皆是一场虚无。“盖茨比们”一代又一代逆流而上,想反抗命运,结果都不可避免地被浪潮打回原形,返回过去。



菲茨杰拉德之所以了不起,是因为他的作品把浪漫气息发挥到了极致,他的作品呈现出浓郁的诗歌气质,他对世界的观察是细腻的诗人式的,往往能在普通的场景中发现动人心魄的美。同样作为“迷惘的一代”的代表作家,海明威的作品则呈现出完全不同的风格,他更善于描写人物的行动和对白,尤其擅长白描手法。他的文字总是硬朗的,带着很重的“爷们儿气息”。

“菲茨杰拉德小说的诗意不在于表面的诗化的语言,而是在于他的整个感受方式是诗歌式的,他有着卓越的诗人才会有的那种抽象能力,这使他的小说就算是记载个人化的生活和较窄的生活场景时,仍然能让你明确地意识到这是一部‘史诗’。”


受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影响,我在“具体”和“抽象”之间徘徊不前;在“人类的苦难”和“个人的苦难”之间犹豫不决。当我本人深切地感受到“我不是对您下跪,我是对人类的全部苦难下跪”时,我觉得个人的苦难就是时代苦难的缩影。

受海明威的影响,我又非常害怕写“宏大”的东西,我害怕写“博爱”,“牺牲”,“圣光”这些看似伟大,却又空洞得不得了的词。而《了不起的盖茨比》里,单单是“美国梦”就足够让我放弃写任何与此相关的读后感——我不知道从什么角度出发才能够把菲茨杰拉德对于美国梦的质疑滴水不漏地呈现出来,也不知道怎么把盖茨比的“了不起”完整地传达出来。菲茨杰拉德把他对美国梦的质疑掩盖在华丽之下,我拨开迷雾,抽丝剥茧却又实在才疏学浅,想写的东西过多的时候往往不知道怎么下笔。不过,我倒是常常觉得文学作品其实不在于故事多吸引人,设计多巧妙,逻辑多缜密。要想得到“爽”和“快乐”其实不如看网文或者“爽文”。文学作品永远是在于对普世价值观的怀疑,对现实的反思,对理想的追求,对人性的剖析。陀思妥耶夫斯基说要爱具体的人,不要爱抽象的人;要爱生活,不要爱生活的意义。菲兹杰拉德也说每当你想批评别人的时候,要记住,这世上并不是所有人,都有你拥有的那些优势。

“真正的英雄主义是认清生活的本质后依旧热爱生活。”在这个层面上,盖茨比做到了。


尽管篇幅并不长,但《了不起的盖茨比》是一部非常难读的作品,尤其市面上又充斥着水平参差不齐的译本。要想真正读懂,参透这本书,那么必须要对“美国梦”、“爵士时代”和菲茨杰拉德本人的经历有相当深刻的理解。站在这个层面上,我绝对没有资格说自己已经完全读懂本书。我所理解的,思考的,写下的,都是从我自身出发,而我自身本来就充满局限性。越是阅读,越是觉得自己无知;越是无知,越渴望阅读。同时,我也意识到阅读文学作品往往需要读者本身有一定的阅历,需要读者去思考,进而与作者产生共鸣和良性互动。

我始终相信真正伟大的文学作品一定是多面的,带给每个人的思考和感动都不一样。优秀的文学作品一定经得起岁月涤荡,它们不让人“爽”,亦不会随着“热点”的过去变得无人问津。它们之所以能够长存,是因为无论什么时候阅读,无论什么年纪去阅读,都会产生新的感触。

好的作品永远都是常读常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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